业务操作指南
一、开立登记系统(TA系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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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保险资产投资产品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3) 指定银行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帐户申报表》复印件;
4)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两张;
5)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6)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需要进行传真交易的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两份。
备注:
1 使用其他方式的银行账户证明须是银行方出具的有银行账号及银行方面的印章;
2 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预留印鉴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二、注销登记系统(TA系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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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保险资产投资产品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
3)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保险资产投资产品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帐户信息变更
1) 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保险资产投资产品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2)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保险资产投资产品业务授权委托书;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变更指定银行账户:需提供新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复印件;
5) 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书)复印件;
6) 机构投资者变更经办人时还需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
7)印鉴的变更:需提交两张新的《印鉴卡》,同时加盖新印鉴及旧印鉴。
四、产品申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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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保险资产投资产品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 《保险资产投资产品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传真至产品管理人指定传真,并电话确认;
3) 有银行盖章的资金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产品管理人指定传真(如需要);
4) 申购申请日下午三点前资金须到达产品管理人指定的收款帐户;
5) 申购业务成功后,T+1产品管理人向申请人发送交易确认单。
备注:
1 委托资金于当日15: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申请顺延处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五、产品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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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保险资产投资产品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 《保险资产投资产品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传真至产品管理人指定传真,并电话确认
3) 交易成功后,T+1日产品管理人向赎回业务申请人传真交易确认单
4) 资金按约定时间划入赎回业务申请人指定资金账户。 |